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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精神,特制订电子信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

组长:胡剑凌徐群祥

成员:沈纲祥陈小平黄远丰朱颖康王明湘

秘书:郭晓雯程黎军郁连国

(二)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推荐对象和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一)推荐对象

推免生从学籍在电子信息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择优遴选。

(二)各本科专业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依据学院各本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并结合各本科专业上届学生的出国深造率、研究生报考率和实际录取率等与人才培养质量相关的因素,确定各本科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

三、推免基本条件

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思想品行鉴定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提供,依据是学生提供的思想状况、道德文明、学风作风、担任学生组织骨干及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和平时表现情况。

(二)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3.5及其以上,外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以上水平考试;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等),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三)符合(一)(二)项条件的学生均需由本院2名教授出具推荐信。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可不受上述“(二)”的限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是“学术特长生”审查的第一责任主体。“学术特长生”的具体条件按苏州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执行。

四、综合考核及遴选办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首先对提出推免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考查申请者是否具备推免的基本条件,然后对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进行面试及综合考核,旨在考察申请人的本科学习基础以及是否具有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素养、潜能等综合能力。重点考核申请人的综合英语、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科研与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对于志愿攻读学术型研究生的申请人同时考查对学术研究的认识及攻读博士的意愿。

推免生的“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考核总成绩=GPA×100+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需≥120分(满分为200分)。综合考核应形成详细记录留存。综合面试要把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要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本科学习基础,以及是否具有进入硕士学习的素养、潜能等综合能力。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和成果折分的形式进行。推免生的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专业素养通过面试考核,推免生的科研与创新能力以学生所获得的各项成果为评判依据

推免生的综合英语能力满分为40分,包括英语四六级成绩满分15分和综合英语面试满分25分。

  • 英语四六级成绩满分15分,详见表1

    1.英语四六级成绩评分表

内容

分值

通过四级,总分<550

5

通过四级,总分>=550

9

通过六级,总分<550

11

通过六级,总分>=550

15

  • 综合英语面试满分25分,包括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满分为10分,综合表达满分15分。

      

    专业素养满分为130分,科研与创新能力满分为30分(见表2科研与创新能力评分表》,各项得分可累加,但最高分不得超过30分)。

    2. 科研与创新能力评分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分值

备注

学术论文

发表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一区、二区)

30

SCIEIISTP需有录用证明,第二作者且导师第一作者按30%计算

发表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三区)

25

发表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四区)

20

发表E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15

发表EIISTP会议论文第一作者

10

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10

发明创新

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30

第二发明人(著作人)且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著作人)按30%计算

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10

获国家软件著作权第一著作人

5

获国家外观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5

科技/学科竞赛

国家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特等奖

30

团队其他成员8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一等奖

30

团队其他成员6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二等奖

20

团队其他成员5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三等奖

10

团队其他成员4

省部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特等奖

15

团队其他成员5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一等奖

10

团队其他成员4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二等奖

5

团队其他成员3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三等奖

3

团队其他成员1

市厅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一等奖

5

团队其他成员2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二等奖

3

团队其他成员1

个人(团体排名前一)三等奖

2

团队其他成员0

大学生课外

科研项目

国家级

项目主持人(中期检查优秀)

15

团队其他成员8

项目主持人(中期检查合格)

10

团队其他成员5

省部级

项目主持人(中期检查优秀)

6

团队其他成员3

项目主持人(中期检查合格)

4

团队其他成员2

市厅级

项目主持人

3

团队其他成员1

科研能力提升计划主持人(结题优秀)

2

团队其他成员1

  

说明:1.所发成果都是苏州大学第一完成单位,并均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截止日期为《推荐免试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填表日期;2.国家级学科竞赛见表3,其他比赛级别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3.所涉刊物等级以苏州大学科技部认定刊物等级为准4.莙政项目按照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中省部级计算;5.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者计。

3. 国家级学科竞赛列表

序号

竞赛名称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

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8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9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0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1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五、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一)动员和公告。自即日起,学院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荐名额等。

(二)申请。91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本人成绩单,自愿向学院申请,并填写《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格式见附件5),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其中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学生,需提供三名以上(含三名)本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及能证明其学术特长的有关材料。

(三)初选。910日至911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排名(符合基本条件及“学术特长生”的排名办法由学院决定),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可进入推免考核环节的初选名单,并张榜公布。

(四)拟定推免名单。912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推免生考核工作要求,对列入初选名单的申请者组织考核评定。根据申请者的考核总成绩(含GPA成绩及综合考核成绩)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按12候补名额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并以考核总成绩排序。

(五)审核。914日,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初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名单,以及列入名单者的学习成绩单、各种可证明其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审核。

(六)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审。914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经学院教务办、学工办等审核的推免生推荐名单、候补名单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复审,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

(七)上报和公示。916日,学院将推免生正式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报学校教务部,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天。

(八)网上填报。学校审定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于923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上报推免生资格名单。自925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请按“附件6”的时间安排,自行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跟踪并完成以下操作: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点击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按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查看复试成绩和待录取通知、点击并接收待录取通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我校研究生院或所报外校研究生处(部、院)。

  

六、有关管理事项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七、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本细则不符的原有条例自行废止。

(二)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附件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

附件3:《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

附件4:《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9]192号)

附件5: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62020年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

  

                                                                                         电子信息学院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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