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实践

校外毕业设计要求

 

1、苏州大学本科生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流程

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后,在流程管理菜单下发起申请,经学院(部)审核后,由教务部审批通过。到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认真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表。其中,校外意见一栏填“同意接收”,同时需将对方单位的接收函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2、苏州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

接收函

 

 

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部):

 

经研究决定,我方同意接受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专业 ________________ 同学来本单位进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我方将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需求提供仪器设备、场地等必要条件,并与贵单位密切合作,协助该同学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工作。

 

接收单位指导老师(签名):

接收单位公章

    月    

 

 

 

 

 

 

 

 

新加坡国立大学3+1+1校外做毕设:需把英文翻译成中文,学生可以不参加校内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电子信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办法

一、申请资格及条件

本科生申请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

1、学生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本专业教学计划(或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

2、学生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工作协议或意向书,或学院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

3、接收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时热心支持和关心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能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能选派出中级职称以上的优秀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二、指导教师要求

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有二名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企业导师)应具有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

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按照任务书进度要求及时检查、指导工作,要适时与校内指导教师沟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返校前,须完成对论文的评阅和评分工作,并给出书面鉴定意见。校内指导教师由学院指定一位校内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负全责,负责与校外导师沟通学校规定及要求;了解学生表现情况及毕业设计进展情况;负责毕业论文规范化管理,协调有关问题,严把质量关。

三、毕业设计选题要求

选题应满足毕业设计要求,并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严格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中的“选题原则”执行。注意把握论文工作量及深度;对范围过专过窄、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的课题,或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的课题,或毕业设计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均不得确定为课题。毕业设计题目必须通过学院审核后方可进行。

四、毕业设计过程要求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进行,如果学生未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导致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不得毕业,责任自负。

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毕业设计期间,学生每天应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记”,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1 次,汇报毕业设计进展情况,校内指导教师应对指导该学生的情况作好指导记录。自行联系的课题,允许除答辩外的全过程在校外进行,由校外导师负责日常指导和考核。但必须接受学院的毕业设计开题检查和中期检查,提交开题报告和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中期检查不合格者,视情节将暂缓其毕业设计答辩。

学生必须在答辩前二周返回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及成绩评定在校内进行。评分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同校内所做设计同一标准。因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造成设计不符合要求或未能通过答辩等情况,后果由学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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